就香港少年领袖团营地纯电动巴士24-28座采购招标工作事宜,本团现诚邀持
商业登记证之汽车公司提交标书。投标者需注意以下各项要求:
i. 交车必须在二零二七年三月十五日内完成,延期必须有合理解释及提供更新的交车日期。
ii. 经双方同意后,规定的日期可作出修改,将会以附件形式连同合同一起执行。
iii. 装360° 镜头及显示器。
iv. 加装车两旁侧射灯。
v. 车身左右两边充电插位 (优先)。
vi. 交车时间 : 一般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四十五分,同时必配合本团的安排和运作需要
IV. 投标者需要递交的文件
i. 投标表格必须清楚列明根据以上所列服务要求所提供各项巴士的详情。
ii. 面额港币三百元的港币银行支票乙张,写明支付「香港少年领袖团有限公司」为手续费之用,投标者无论被接纳与否港币三百元将不获发还。
iii. 可证明为现时或以往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记录,有关记录的日期须在紧接此次招标的截标日期前五年内。
iv. 会计文件 - 证明在紧接此次招标的截标日期前七年内,至少有一年所提供的每年营业额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该等会计文件并须由持有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章) 发出的有效执业证书的执业会计师审核。
v.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副本,如属合股公司,则须同时附上税务局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公司或商号全体合股人姓名;如属独资经营,则须同时附上税务局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公司或商号独资经营人的姓名,否则可能不会获受理。
vi. 报价资料
· 除非投标者清楚注明,否则投标价格将成为整个合同期内的唯一有效报价。除非投标者呈交有条件的报价,夹附价格变动条款报价,否则及后的价格变动将不获考虑。
· 本团只会以整项服务方式(即全部以上要求)接受纯电动巴士供应商的投标。
V. 其他安排
i. 投标者在紧接此次招标的截标日期前三年内,须至少有两年相关的经验。
ii. 投标者若未能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全部资料,其投标将不获考虑。
iii. 除非投标者另作声明,否则由上述截标日期起计,投标者的标书及报价将被视有效90天。投标结果将于2026年10月26日或之前公布。投标者如在该日仍未收到香港少年领袖团通知说明其标书已获接纳,则可视作投标落选论。
VI. 场地试车及面试
投标者安排营地试车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10时正,并须在2026年9月14日或之前与本招标公告的人员联系,以作安排。
i.投标者须出席面试,面试将在2026年10月12日上午10时至12时30分在万宜训练营内进行。时间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VII. 《防止贿赂条例》
i.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在香港少年领袖团采购过程中,如本团员工/委员会的委员接受投标公司或承办商提供的利益,或投标公司或承办商向本团员工/委员会的委员提供利益,均属违法。本团不容许投标公司或承办商通过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捐赠)影响本团的选择。
ii. 本团员工或投标公司或承办商任何一方或双方如有干犯上述违法行为,有关投标书将不获考虑;即使已获委聘,所签订的有关合同亦会被宣告无效。
VIII. 防止串通行为
i. 投标者不得以任何形式(例如围标)在投标过程中与其他竞投人士串通。 若
投标者违反或不遵从本条文,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IX. 提交投标书
i. 有意承投的公司请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5时 或以前,根据上列
第II项的要求,以机密文件形式将标书递交到香港新界西贡万宜路万宜训练
营香港少年领袖团。逾期之标书概不受理。投标者请自行留意邮递时间。
ii. 提交投标书地址:
新界西贡万宜路万宜训练营
香港少年领袖团
(「香港少年领袖团营地纯电动巴士24-28座采购招标工作投标书」)
X. 申诉事宜
上述招标及评审程序受香港少年领袖团董事会监察,以确保审批合同过程公平、公正及公开。投标者如认为其标书未获公平处理或在投标过程中未获公平对待,可向该委员会反映,或与本团行政及行动主任联系(aoo@hkac.org)。
XI. 声明
香港少年领袖团人员对有意投标的查询所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及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只供指引及参考之用。任何陈述不得视作构成招标公告的一部分。这些陈述或行动不得据以或视作阐述。
XII. 意见及查询
电动巴士供应商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致电2792 6486与关先生联系。
香港少年领袖团司令
(关嘉瑋 代行)
2026年7月30日